文章导读:自2002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除度假村、别墅和每平方米单价在9432元以上公寓外的普通住宅,买房契税一律减半征收,即按购房款的1.5%征收,交纳契税的时间也由过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改为立契过户的时间,即办理产权证时交纳。
转发市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决定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财[2002]640号
2002年7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直属有关单位、亦庄开发区房地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此次《市政府令》调整的是契税税率,即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减半征收税率为1.5%。其他政策不变,继续执行我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契税有关政策的函’的通知(京国土房管财[2002]82号)”的有关政策。
特此通知。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买房契税再调整: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1.5%征收
2002年10月10日 北京青年报
※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购房款1.5%征收
※ 交纳时间由过去签约时间改为立契过户时间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方税务管理处有关部门了解到,自前不久市政府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做出最新修改后,最近,北京市买房契税又有新调整。自7月1日起,个人购买除度假村、别墅和每平方米单价在9432元以上公寓外的普通住宅,买房契税一律减半征收,即按购房款的1.5%征收,交纳契税的时间也由过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改为立契过户的时间,即办理产权证时交纳。
这次契税调整和以前比,有两大变革。
其一是取消了原来根据面积是否超过120平方米减半征收契税的规定。6月中旬,市政府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做了修改,规定从7月1日起,买房契税征收税率由原来总购房款的4%降为3%。而原来规定的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减半征收契税也相应地由以往的2%调整为1.5%。而此次调整取消了原来根据面积是否超过120平方米减半征收契税的规定,自7月1日起,个人购买的房屋,以套为单位,除度假村、别墅和每平方米单价在9432元以上的公寓外,不管面积是否超过120平方米,都减半征收契税。每平方米单价9432元的界线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得出的去年北京市平均房价的两倍计算出来的。
按这个新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证、购买了12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的买房人可以少交多少契税?以房价为5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的商品房为例。7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契税为130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1.5%=9750元。而按7月1日以前的契税政策,这个买房人需要交纳的契税为:120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2%+(130-120)×5000元/平方米×4%=12000元+2000元=14000元。
其二是改变了交纳契税的时间:过去,买房人交纳契税的时间都以购房合同的签订为准,为此引发的纠纷不少。此次调整,明确契税的交纳时间为买房人办理过户立契手续时,即办理产权证时交纳。
据市地方税务管理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目前,本次契税调整还没有出台正式的新文件,但有关部门都已经通知各区县税务管理部门和代收机构,自7月1日起按新的规定征收契税。本报将继续关注契税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