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生律师联系电话:13701169178 执业背景介绍:陈广生律师早年执业于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中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资格证号:(京)司律证第3110号;律师执业证证号:11101199510541019。 http://www.bjsf.gov.cn/publish/portal0/tab145/ 在1997年参加中国建设部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班的专业培训; 在2000年参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在该培训班系统的接受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实务方面的专业培训,具有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在2002年至2005年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广生律师长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熟悉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开发、金融与保险、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法律实务,在长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律师实际工作经验。 擅长在以下领域为中外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公司法律顾问业务 ● 受聘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项目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股权并购等),为公司企业全方位的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 协助公司企业控制债权风险;协助公司企业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公司治理结构; ● 协助公司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处理劳资矛盾纠纷; ● 协助客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客户对知识产权进行必要的申请注册,起草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文件; ● 协助公司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为公司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 代理国内的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发生的诉讼与仲裁案件。 ● 代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企业股东之间发生的诉讼与仲裁案件。 二、法律实务培训工作 应公司企业的邀请,为公司企业主管人员或者全体员工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行法律实务方面的培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三、房地产法律业务 1、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项目开发与商品房销售、房地产抵押、房地产项目转让、楼宇租赁等房地产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与策划、审查相关法律文件、起草和修改相关合同、协调纠纷、代表委托方参与重大商务谈判等。 http://www.bjlawyer.net.cn/ShowArticle.shtml?ID=20084216251810972.htm 2、为二手房买卖(存量房屋买卖)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起草相关文件,告知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为客户最大限度的规避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金融法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期房、现房、二手房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以及涉及前述不动产抵押贷款发生的仲裁、诉讼等。 陈广生律师自2004年初起为香港永亨银行深圳分行以及香港永亨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在北京市范围内办理了大量的房地产按揭业务,未出现一例差错。 在从事上述业务过程中曾经合作过的以及目前正在与之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有: 1、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4号的“建外SOHO”项目; 2、北京世纪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与西大望路交叉处的“棕榈泉国际名苑”项目; 3、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郎家园15号“金地国际花园”项目; 4、北京富然大厦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苇子坑的“公园大道万盛家园”项目; 5、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六号的“新城·国际公寓”项目; 6、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南角的“光彩国际公寓”项目; 7、北京林达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的“林达嘉园(远洋新干线)”项目; 8、北京太平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酒仙桥村“太平洋城”(丽都水岸)项目; 9、北京建华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3号“蓝堡国际公寓以及写字楼”项目; 10、北京三能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的“慈云嘉园”项目; 还有很多。 五、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涉及房地产、建筑工程、金融、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方面的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与仲裁案件。 六、近年办理的部分刑事辩护案件、民事纠纷案件以及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截止到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近年办理的部分刑事辩护案件: 1、刘××贩卖毒品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本人二审接受刘××的家属委托,出庭为刘××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二审改判刘××死缓。 2、张××故意伤害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提起诉讼。本人接受张××的家属委托,出庭为张××辩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缓。 3、张××故意伤害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第一被告张××因与被害人李×有矛盾,遂指使被告人桂××纠集他人对李×进行报复,桂××纠集李××、翟××、芦××对被害人李×进行殴打,被害人李×因被镐把、木棒击打,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本人接受张××的家属委托,出庭为张××辩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服从法院判决。 4、邢××职务侵占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对被告人邢××提起诉讼(量刑起点为10年)。本人接受邢××的家属委托,出庭为邢××辩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邢××有期徒刑二年。 近年办理的部分民事纠纷案件: 1、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被告方北京天利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与北京某公司之间的“联建合同”纠纷案,此案以北京某公司撤回对被告方北京天利人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结案。 2、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为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与北京万智华实业总公司之间的“返还购房款案”以及北京万智华实业总公司反诉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案”,本诉与反诉均以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胜诉结案。 3、在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为原告樊×等十八名承包人代理与被告北京××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胜诉结案。 4、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为年龄七十七岁的被告人高××(女)代理与其女儿朱×ד分割拆迁款纠纷案”,该院经审理以驳回原告朱××分割拆迁款的诉求结案。 5、(1997年)为年龄六岁的男童左×无偿代理与北京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之间的“客运服务合同纠纷案”(六龄童左×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造成左×左眼外伤,视神经萎缩),通过案外调解,以北京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赔偿人民币二十万元结案。 6、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再审申请人冯××、薛××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案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单位内部集资纠纷”为由,裁定驳回债权人冯××、薛××的起诉;后债权人冯××、薛××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原审裁定,再次驳回债权人冯××、薛××的起诉。债权人冯××、薛××不服终审裁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合议庭评议,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撤销生效裁定,发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重审本案;此案再次经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以债权人冯××、薛××胜诉结案。该案自1996年初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开始,至2000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案,历时将近四年半。 近年办理的部分经济纠纷案件: 1、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原告北京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代理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侨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般货物(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结案。 2、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代理与河北省石家庄市生产资料总公司之间的“一般货物(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结案。 3、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为原告北京市中北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与河北省石家庄市生产资料总公司之间的“一般货物(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结案。 4、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原告北京市亚大塑胶总公司代理与香港丽京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5、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委托人台湾诺塔及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与北京市金漆镶嵌厂之间的“合资企业合同纠纷案”。 6、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为中国航空工业供销华北公司代理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 7、为委托人北京蒙闽石材有限公司代理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索赔案”,通过诉讼外调解结案。 8、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为北京蓝空气广告有限公司代理与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纠纷案”。 9、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北京日光广告公司代理与四川普渡制药厂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纠纷案”。 此外,在一九九六、一九九七年为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供金融法律服务期间,为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了多起难度较大的涉及金融方面的案件。 本人执业多年,在法律服务领域里积累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非常愿意成为您的朋友,在您商海扬帆驰骋过程中,为您的公司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防范法律风险,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13701169178 电子邮箱:13701169178@163.com 网址:http://www.bjlawyer.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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