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大产权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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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1.有的开发商未交交齐土地出让金。虽然在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    
  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办理开发项目的产权时,
  不交齐土地出让金,无法取得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
 问: 这样的 情况 开发商 能取得 销售许可证吗 ??
2.有的开发商为了筹措资金,将所开发的项目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
  在未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开发商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抵押在银行,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问:开发商要是 还不清银行 贷款的话 那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
来自: 221.200.51.88 留言时间: 2007/5/20 11:19:01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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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发商持有《销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就是合法销售房屋。但不排除开发商在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时土地出让金仍未缴清的情况存在。

   2、不交齐土地出让金,开发商肯定无法取得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

   3、开发商用在建工程向银行抵押贷款,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初始登记以及转移登记。

    4、开发商要是还不清银行贷款的话,那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购房人明知自己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已经向银行设定抵押,如果开发商不能偿还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通过司法程序,拍卖抵押房产;第二,购房人不知自己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已经向银行设定抵押,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向您隐瞒了已经抵押的事实,属于开发商在销售房产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法院司法保护,您可以详细阅读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http://www.bjlawyer.net.cn/ShowArticle.shtml?ID=200611222245152744.htm),在该司法解释当中规定了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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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陈广生律师 回复时间: 2007/5/20 15: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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