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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审查是实质上的审查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金融机构对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审查是实质上的审查吗?
来自: 222.162.76.148 留言时间: 2007/1/11 16:18:54
回复内容
我个人认为:我国金融机构对个人储蓄开户时身份证件的审查仅仅限于形式审查,并非实质审查(但对货币的真伪则是实质审查);我国公安机关是对身份证件进行实质审查的专门机关。
我个人还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存款实名制"实际上只是残缺不全的"存款实名制。
这是因为要真正实行此种制度会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是要付出代价的。韩国是在1993年实行"金融实名制"的,比中国早了7年,当时的韩国总统金泳三把"金融实名制"作为经济与社会改革的首选项目,于当年8月12日宣布实行。
制度规定,自"实名制"颁布日起,凡没有进行实名确认的任何金融资产不能提取;过去没有按实名开户的金融财产,必须在两个月内转为实名。韩国的"金融实名制" 比中国的"存款实名制"要彻底得多。
"金融实名制"实行一个月后,包括韩国大法院院长在内的一大批高官先后辞职,反腐败取得了惊人的战绩。
金大中继任总统之后,继续推行了这一制度,并授权金融监督委员会在对银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假名、借名账户时,无论数量多少,可在3年之内进行追查,除交罚金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超过3年无人认领的假名、借名账户一律上缴国库。"金融实名制"对韩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比一下韩国的"金融实名制"与中国的"存款实名制",您就会明白,中国的"存款实名制"实际上只是残缺不全"存款实名制"。
以上意见是个人意见,仅供阁下参考。
回复: 陈广生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1 21: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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