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是敲诈勒索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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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自然人张三欠李四工程款余款10万元,李四移走工程设备交齐质检资料,张三付清李四工程款。李四再未移走工程设备交齐质检资料的情况下,在只是10万元押金的情况下,雇佣社会讨债公司人员对张三威胁恐吓,索要利息165万元(张三从未答应过给李四利息),最后张三给讨债公司人员1万元平安过节,过节后讨债公司又继续要钱。
1:请问李四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2:请问讨债公司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自: 140.240.8.42 留言时间: 2013/2/13 0:30:34
回复内容
  本人倾向性意见:1、李四构成敲诈勒索罪;2、讨债公司人员(肯定是社会闲杂人员)也构成敲诈勒索罪;3、李四在共犯团伙中的地位系主犯;4、一万元为敲诈勒索既遂,其余处于犯罪未遂状态。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lawyerchen 回复时间: 2013/2/18 10: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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