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6县无律师 律师与基层渐行渐远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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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2月24日 来源:法制网
■没有律师会怎样?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广泛流传于法律界的这句经典法谚,向人们道出了法律救济的重要性。如果一个地区没有了律师,法律救济便会丧失重要的力量。现实就摆在人们面前,全国206个县没有律师,而且这个范围正在扩大之中。
■律师去了哪里?
美国学者格兰特对北大西洋国家律师发展趋势作了研究,他认为律师数量多少与社会经济发达强度成正比关系。美国学者夏皮罗研究后也认为,律师数量增加和功能发挥是与自由的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目前中国正如人们所看到的,律师们也正在涌向市场发达的大城市。
■律师该留还是该走?
“与商业不同,律师业所从事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当然,律师也要吃饭,也不免要把法律服务作为谋生的手段。但是,挣钱绝不应当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唯一目标,他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崇高的职业规则。一个律师,他不仅是公民权益的保护者,也是执行正义的卫士,他应始终想到社会的利益。”这是一位著名律师的名言。反思这段话,律师们是选择市场,还是选择正需要他们为之进行法制意识启蒙和法律权利维护的故土?这也许是一个两难问题。
■政府应该做些什么?
一些基层律师资源匮乏的现实已引起国家司法部的高度关注,并在司法考试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但要想改变现状,毫无疑问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这不仅需要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社会保障等等的扶持。留住律师的核心力量正在于这些律师资源匮乏的地方本身。
在陕西省,相当一部分县域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足3人,难以达到建所的法定条件。而在这种情况下,仍不断有律师外流。按照该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李瑞的说法,“没有律师的地方在不断扩大”。
陕西是除西藏外享受司法考试放宽条件最多的省份之一,有50个县。今年司法考试的通过分数为360分,陕西的50个县只需325分即可过关。
这项放宽条件已经实施5年,2006年12月31日是最后一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述地区的通过人数,但并没有改变这些地区执业律师匮乏的现状。
无律师县:两难中的司法救济
乡情·两难
“我们县曾经有过‘律师’,一位是现在我们局的刘副局长,还有一位是退休的老干部,但他们都没有执业资格,当然也不能算律师。而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虽有4个人,都没有律师资格。”杨志斌苦笑着解释。
陕西省永寿县司法局的局长们有着明确的分工:局长杨志斌主管法律援助,副局长张秋鹏主管律师和公证。
他们在网站上也向全县百姓作出承诺:司法局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向经济困难的百姓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如果有律师“拒绝或者懈怠承担指派的法律援助义务”,将受到处罚。
但分工和承诺就目前来看,已经有一半成为影子,因为这个县没有律师。
见到司法局杨志斌局长时,他刚刚下乡回来,皮鞋上满是尘土。50多岁杨志斌军人出身,人很憨厚,记者做笔记的时候,他不断地递烟。
杨志斌说,自从他上任6年来,永寿县就没有执业律师,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开云所,也一直没有注册。但是,所里还有人办公,是3个有法律工作者执照的人。他们收费,但入不敷出。为此局里每月给他们发170-180元补贴。
他最近正在为一件事犯愁。
不久前,县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虽是很普通的一起案子,但难就难在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未成年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我们县曾经有过‘律师’,一位是现在我们局的刘副局长,还有一位是退休的老干部,但他们都没有执业资格,当然也不能算律师。而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虽有4个人,都没有律师资格。”杨志斌苦笑着解释。
“按说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案件,我们应当在侦查阶段就为其提供援助,现实是,我们没有律师又不能指派其他地方的律师,能怎么办?”
“你分析过你们县没有律师的原因吗?”
杨志斌再次苦笑着说:“也许你都看到了,我们县之所以没有律师,主要是因为经济太不发达,老百姓靠天吃饭,只能糊口,哪有钱请律师打官司?碰到窝心的事情,他们只能认命,最怕撕破脸皮。”
刘副局长不去执业的原因很简单,失去公职做律师,生活根本没有保障。整个永寿县近几年通过司法考试的,能打听到的只有法院的贾建鹏和检察院的一个。贾建鹏考上之后,很快辞去公职,干起了律师,但是去了咸阳。
“在县里,靠收取农民的代理费过日子,显然很难。那你们县有没有企业呢?”
“哪有什么像样的企业?”
“我过来时发现,有几家像样的厂子啊。”
“那是刚建成的果脯厂,人家没必要花钱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即使想请也会请西安或者咸阳的律师。”
其实在西部,有很多和永寿县类似的地方。陕西省佛坪县只有4万人,深处秦岭之中。一位当地人开玩笑说:“我们县除了大熊猫和金丝猴出名,再就是杀人犯邱兴华了。”记者在该县几个乡镇调查中发现,散居山上的村民很少有什么经济活动,各乡镇也几乎没有什么企业,即使是在县城,能够维持运转的企业也寥寥无几。
曾在永寿县法院工作多年,现在咸阳做执业律师的贾建鹏有一个观点认为:像永寿县、佛坪县这些地方,一些法律工作者就能满足老百姓的法律诉求,没有必要非请律师。
当提出永寿县那个未成年人案子时,他沉思说:“这当然也是目前无律师县的困扰,长期这样,势必会导致当地一些公民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或者减弱了保护的力度。”
对于法律援助,杨志斌说,他硬着头皮也得上:“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让我们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人过去,法院对于我们援助中心的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加大援助力度,杨志斌在全县每个乡镇都设置了司法所,为百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他向县里申请了专项资金用于法律援助,每办一起案件,视情况补贴300-500元。
但对于没有律师的现实,杨志斌似乎已经无能为力了。
乡情·收入
陕西省农民的人均收入是1755元,但在平爱大婶她们这一带,一家子一年的全部收入能达到3000元已经不错了,拿出1500元去请律师打官司,对于这些农民来讲,显然承受不了。
永寿县御驾宫镇的一个小山村。
平爱大婶正蹲在自家的院子里,不断挪动着翻晒摊在地上的麻子,这是一种可以榨油也可以当瓜子嗑的植物种子。
她算计着这些麻子能够给家里带来的收入,算来算去也只有200多元。她很犹豫,如果自己骑车到县城的集市上卖,大概能多赚20多块,但是不一定能全部卖出去;如果卖给上门收购的,省事,但拿到手上的就更少了。
自己和老伴辛苦积蓄的几千元钱,本想明年开春把西配房翻修一下,看来又要泡汤了,因为两个孩子的麻烦事都需要花钱。
大女儿离婚,对方要求把6000多元的彩礼退回去,可那些钱早就给儿子娶媳妇送出去了。而儿子呢,因为前几天喝多酒,跟村长的儿子打架,现在儿子还躺在医院,已经花了1000多元医疗费。村长家送过来500块钱后就没声音了。
怎么办?平爱大婶的思绪从麻子转到儿子身上。她和老伴商量过:第一,找中间人去村长家一趟,看看能否再要点钱;第二,去派出所报案或者找乡政府的调解委员会,这是中策,可能会撕破脸皮,村长的势力大,不一定有胜算;第三,实在不行,找律师打官司,这是下策,找律师要花钱,而且肯定和村长一家彻底撕破了脸皮。
平爱大婶的老伴李胜利,已经60岁了,仍坚持在外地的一处道桥工程上打工,马上回不来。这更让她烦恼,她说话的逻辑不时颠倒甚至混乱,说儿子时突然说起麻子,说麻子时又突然想到女儿。
她来到百十米远的二叔李大路家。李大路在外面跑过,见过世面。她想通过李大路问问律师,自家的这些事该怎么办?
李大路拿起电话,对他的一位律师朋友说:“我哥家的两个孩子都有些麻烦事,求你帮个忙。”双方通话将近一个小时,李大路讲清了事情的原委后,多数时间是在听对方说。最后,李大路问:“两个事儿,得需要多少钱?”听完,他眉头紧皱,放下电话,对平爱大婶说:“闺女的事得500块钱,儿子的事得1000块钱,这些还是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
平爱大婶脸上有点发白。
李大路转身对记者解释:“没办法,这1500块钱是我们这儿普通人家半年的收入。”他又对平爱大婶说:“我看,先不用找律师,晚上我去村长家一趟,商量商量,咱们村长不恶。明天,我再到小萍婆家去,看看事情有没有缓,孩子都两三岁了,闹什么闹!”
这其实是平爱大婶最想要的处理方式。
据统计,陕西省农民的人均收入是1755元,但在平爱大婶他们这一带,一家子一年的全部收入能达到3000元已经不错了,拿出1500元去请律师打官司,对于这些农民来讲,显然承受不了。
乡情·观念
一般到法院打过官司的双方,会世代老死不相往来。这是村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最忌讳的。有的人甚至认为,“请律师打官司的是刁民。”
平爱大婶邻村有个叫张树林的人,这个人一度在大家的茶余饭后成为谈论的话题。
张树林曾经投资近万元养羊,后来因为有关单位提供的技术虚假,使他的投资几乎血本无归。他气得大病一场,等能活动了,就直接坐车去了西安。
过了几天,他回来后对乡亲们讲:“我请了一个最好的律师,非得把那帮人给告倒,赔偿我的损失。律师说了,我的官司准赢。”他获得这样一个承诺的代价是:给孩子准备的几百元学费在内的所有积蓄都交给了那位律师。
最终,张树林还是输掉了官司。后来,他质问律师:“你不是说官司能赢吗?”律师回答:“有些事不是我们律师能决定的。”
“不是你能决定的,你就别答应人家啊?!”平爱大婶替张树林打抱不平。
这就更加坚定了平爱大婶选择李大路作中间人的决定。“要不是和村长闹矛盾,我们找村长也不会找律师。”不仅平爱大婶会这么想,大部分村民,当他们之间或与外村人有了矛盾,他们会选择村长调停,他们也相信村长,因为村长无论对内对外都是有面子的人。
处理村内矛盾,村长则是按照村规民约,大多数情况下,各打五十大板。如果有明显失理的一方,村长会亲自到他家,反复讲清利害,有时候也会“恐吓”:“你要是不听,我也只能交到派出所了。”对方一般会感到事情的严重性,服输。
处理与外村人的矛盾,村长会找到那个村的村长,两个村长一起调停。
前不久,邻乡一个村姓仝的一户人家,儿媳妇因为重感冒不治身亡。
就在出殡的前一天,娘家人召集了几个年轻力壮的亲属找上门来,他们不相信闺女就这么无缘无故地死了。仝家一听很生气,家长老仝指着他们大骂:“难道我们还是杀人犯不成?!”
言语不合,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娘家人被打得很惨。当地派出所来人后,因为没有重伤害,作了笔录就走了。
出殡那一天,娘家又来了百十号人,声势浩大。这次虽然因为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没有发生大的冲突。娘家人临走提出两个条件:一是做尸检;二是赔偿娘家老人2万元精神损失费。
这让仝家接受不了,这种条件,他们没听说过。后来仝家打听后才知道,对方有个远房亲戚做律师,为此事,他们咨询过这位律师亲戚。
之后的交涉中,那位律师来到仝家,给老仝讲了一番法律规定。老仝气愤地对律师说:“没事找事!”结果可想而知。
再后来,娘家那个村的村长过来找到仝家所在村村长。为了避免发生械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为娘家老人没有其他儿女,老仝儿子每月给他们20元生活费,并养老送终;农忙时候,老仝儿子要过去帮忙两天。
李大路说:“在我们这里,除了杀人放火,一般的矛盾到了村长这儿就能解决,实在不行就会到派出所或乡镇调解委员会,很少人请律师到法院打官司。”
一般到法院打过官司的双方,会世代老死不相往来。这是村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最忌讳的。有的人甚至认为,“请律师打官司的是刁民。”于是,这些人和别人共事就会产生困难。
但是,更多的人,比如像平爱大婶,他们认为找村长不花钱,而且村长比较了解双方的背景,也更容易把握对方的心理;而找律师,昂贵的费用让他们接受不了,事情还可能会越闹越大。
有律师县:正在滑坡的队伍
已经42岁的张宝社是所里最年轻的律师,其余4名执业律师(包括杨杰律师)的年龄平均62岁以上。司法考试5年以来,彬县也有部分人通过了,但是除了法院检察院以外,几乎没有人愿意留在彬县做执业律师。
张宝社带有回味地感叹道:“再过几年,恐怕我们这里的律师……”
经永寿县向北,翻过可谓十八弯的“土塬”后,是彬县,仍是国家级贫困县。但这里因为有煤矿,显得比永寿县繁华了许多。
在彬县有两个大型超市,取名“家福乐”,有点酷似“家乐福”。
从超市往前走,有一家城隍庙,据说已经改造成了小学。小学前面是一个胡同,两面盖着楼房。在胡同一边儿,是紧挨楼房搭建出来的一溜儿低矮的瓦房,只有一个门,门的左侧明显地挂着一个不大的白底黑字的牌子,上书“律师杨杰”。
虽然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律师”字样,记者内心还是一阵激动。
继续往前走,是公、检、法、司的办公楼。它们对面一处沿街门脸的二楼上是一家“法律服务中心”。不远处有一个挂着“医师某某”字样的小门,小门的右上角的小牌子上写着“代写诉状”。
彬县司法局的办公楼镶嵌着白瓷砖,干净整洁。楼门口左侧是一块正规的牌子,彬州律师事务所就设在这里,这个所是彬县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
张宝社,彬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整个彬县律师的代名词。年纪只有42岁的他已经鬓发斑白。
26岁那年,张宝社考取了律师资格,他是彬县通过考试获得律师资格第一人,意气风发的他毅然辞去司法局的公务员职务自断了“皇粮”。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意识到一个问题,“这成了我多年以来的心病。”有一次因为一个案子,他到县社保中心询问过程中,突然就想起自己的社保问题。“我们所其他几位老律师,都是退休干部,有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我呢?”经过咨询得知,他的社保档案早就没有了。
从此,张宝社耿耿于怀。他最担心的是医疗保险。他说:“现在看病会花很多钱,有了医疗保险,如果自己将来有个什么病,不至于弄到倾家荡产的地步。”但是社保中心的人告诉他,对他只能按照一般社会人员,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商业保险。“如果我从现在开始办理商业保险的话,将来补贴的钱会很少,每个月只有300块钱。这没啥意思!”
尽管律师的社会保险和福利问题备受各方重视,但这仍是很多律师尤其基层律师的一块心病。律师自己出资按一般社会人员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还是有很多基层律师根本无法获得享受社会保险的机会。
在县里,像张宝社这样的律师,除了担心将来经济上的负担以外,对自己的定位产生了怀疑。张宝社说:“原来以为自己最少还是国家干部,跟政府公务员没什么区别。从社会保险这件事上,我发现,自己跟个体工商户没什么两样,甚至连一般农民都不如,农民还有合作医疗保险呢。”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不能出去干呢?”这个问题久久徘徊在张宝社内心。
除了社保问题,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困扰着张宝社:他们律师所还能坚持多久?
彬州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5名,这个数字在陕西省的县级区域来讲,可谓名列前茅。但是已经42岁的张宝社是所里最年轻的律师,其余4名执业律师(包括杨杰律师)的年龄平均62岁以上。司法考试五年以来,彬县也有部分人通过了,但是除了法院检察院以外,几乎没有人愿意留在彬县做执业律师。
张宝社带有回味地感叹道:“再过几年,恐怕我们这里的律师……”而据张宝社自己透露,他已经在咸阳买了商品房,虽然他短时间内还不想离开彬县,但是将来呢?张宝社自己心里也没数。
在西部地区,像彬州律师事务所一样处在生死边缘的还有很多家,如果没有积极的人才储备方案和政策出台,“全国无律师县域将在近几年迅速扩大”的说法,已不是危言耸听。
外流律师:市场的诱惑 贫穷的西部山村
律师从基层向大中城市涌动,正成为一种潮流。
来自陕甘宁等省区律师协会的资料显示:陕西省自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全省共有6000余人取得律师资格,实际在陕西从业的不到2500人。但是,截至2004年初,己有400多人到东部地区执业,近三四年来,更是以每年50名左右的速度流向东部地区。宁夏自治区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取得律师资格的不到1000人,但近5年中,就有150多名律师外流。甘肃省近5年也有140名律师外流。青海省自律师制度恢复后,只有877人取得律师资格,现在本省执业的有406人,至今己有100多人外流。
在县里素质很难提高
“当我们所学的知识派不上用场,每天除了谈论一些任何人都可以解释清楚的彩礼问题以外,就是应酬一些无谓的社会活动,律师的价值在哪里?”
上文提到的贾建鹏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最终放弃了法院的铁饭碗。
35岁的贾建鹏做律师之前,在永寿县法院干了很多年。
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试的时候,他就通过了。令他身边很多人想不到的是,第二年2月份,他就辞去公职,跑到咸阳天之骄律师事务所。这在永寿县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
刚开始案源不多,刚刚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他说:“这比较其他刚入门的律师来讲,能解决温饱问题已经不错了。”从2004年开始至今,他保守地说:“每年除了上交所里的费用外,收入五六万元是没有问题的。”
“收入问题是你不留在永寿做律师的唯一原因吗?”
“不是。”贾回答得坚定而果断。
“在永寿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中,大约有70%的案子是离婚案件,剩下的案件多数是侵权案件,比如交通肇事和人身损害赔偿。
“我很少办理离婚案件,在我们这里,离婚案件多数涉及彩礼问题。实际上,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基本有个范围。一般情况下,有了孩子的不再退还,结婚超过4年的不再退还。这种案子中,律师能够发挥的作用不大。
“当事人找到律师,其实只用跟人家讲清楚就行,没有必要为了几百元的代理费出庭。这几百元对于我现在来讲,可能算不了什么,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可能是他们一家一年的开销。再者,不是全部案件都能满足当事人的意愿,一旦不能满足,自己的公信力会大打折扣。如果一个律师整天纠缠到这些案件当中,那也就不能称为一名律师了。”
另外一个因素,对于贾建鹏他们而言,也许是根源的。
“当我们所学的知识派不上用场,每天除了谈论一些任何人都可以解释清楚的彩礼问题以外,就是应酬一些无谓的社会活动,律师的价值在哪里?”
案源的单一,使基层律师很难在业务上提高;因为没有复杂的经济活动,案件的简单程度使他们不能学为所用,律师自身的价值难以得到体现。这种观点并非贾建鹏自己认为,被访律师几乎全部有着类似的说法。
前途就在不远处
“我选择出来,就没打算回去。虽然现在艰难了些,但依然是有前途的。在县里做律师,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
和贾建鹏几乎同时出来的田振军律师,遭遇完全不同,用他的话说,自己虽然执业3年仍然挣扎在温饱线上。
田振军大学学的是数学,他是很偶然的机会喜欢上了律师职业。1997年的一天,他下班回家后,电视新闻节目正在播放一则关于《律师法》修改的消息。就在这一刻,一种莫名的冲动激荡在他内心,直到现在他都坚定地认为:“他这一辈子不属于教书匠(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彬县一个乡镇中学做老师),而属于律师这个行当。”
从实习到执业,4年以来他没有给家里交过一分钱,前两年甚至是伸手向家里要,现在除了上交所里的任务外,也所剩无几。
记者在跟他见面之前,他推托没时间。后来才说了实话:“朋友老远来了,本应招待一番,无奈囊中羞涩。”
“你原来做老师每月能拿几百元钱,养家糊口还是没有问题,现在负债工作,就没想到回去吗?”
“我选择出来,就没打算回去。虽然现在艰难了些,但依然是有前途的。在县里做律师,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那里没有市场,不在市场中打拼的律师,没有前途,也算不上好律师。”
田振军说他从不为当事人拉关系、跑路子,也从不承诺自已有什么关系,因此丧失了不少案源。前几年,一直为自己的收入苦恼不已,自从读完卢梭的《忏悔录》,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这样做一则没有心理负担,二则只有坚持自己的操守最终才能够出人头地。
他说,等自己成功了要写一本自传《自己奋斗》。
“如果成功不了呢?”记者开玩笑。
“应该不会,如果真的那样,你就看不到我那本书了。”
还有哪些原因让律师外流
美国学者夏皮罗研究后认为,律师数量增加和功能发挥是与自由的市场经济相联系的。
根据美国学者格兰特对北大西洋国家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法律发展趋势的研究成果,律师数量多少与社会经济发达强度成正比关系。美国学者夏皮罗研究后也认为,律师数量增加和功能发挥是与自由的市场经济相联系的。
勉强维持温饱甚至低于温饱线的收入,使村民无力打官司;传统的乡土伦理观念,使村民无心打官司。后者也许无可厚非,因为这种朴实的观念减少了滥诉的机会,减弱了矛盾激化的程度,然而这对于律师来讲可能是致命的。因为孕育这种观念的经济基础是千百年来存在的自然经济,而现在社会下的律师,不能否认,他们生活在市场经济之中,也只有市场经济才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活跃和发展。
律师向大城市涌动有其负面影响,人们也许会责怪律师的社会责任心缺失。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涌动背后的必然性,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牵动着他们,那就是市场。哪里有市场,哪里才会有能让律师活跃的因子;哪里有市场,哪里才会有发展,每一个律师都不希望自己停滞不前。也正应了那句老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整体较为缓慢,与东部地区差距愈来愈大。在律师业发展上,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表现出来的越来越大的差距,其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应当说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经济因素影响西部律师发展不是单一的某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影响。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发达程度决定着整个社会法律业务发展水平。第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一个地区整体的律师业务收入水平。第三,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对促进律师提高自身素质和自律水平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促进律师管理方式改革,转变律师管理观念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除了西部市场发育的问题,人们也应该关注到当地法律服务市场、司法环境和律师所本身管理的问题。
恶性竞争让律师束手无策
当地有一个农民,因为打了几次官司,便雄心勃勃地为别人代理起官司。
“东部律师谈发展,西部律师谈生存;大城市律师谈发展,基层律师谈生存。”这是陕西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李瑞的总结。
谈到生存,困扰基层律师最大的问题就是恶性竞争。这种现象在西部省份尤为突出,很多能留在基层工作的律师因为这种原因而外流。
当地有一个农民,因为打了几次官司,便雄心勃勃地为别人代理起官司。开始只收个“车马费”,后来的收费张口就来,再后来甚至对外号称律师。
对于农民来讲,他们很少能分清真假律师。这些假冒律师的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普遍低下,又无职业道德和纪律的约束,往往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但是,假冒律师造成的恶劣影响,却由真正的律师行业背负,使得社会公众加深了对律师工作性质和作用的误解,律师的社会形象遭到严重破坏。
另外,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代理,也对律师业务收入造成严重影响。陕西榆林市某县,有3名执业律师,但其它各类参与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至少70人。律师事务所一年的业务收入2万多元,但有的公民代理一年的收入就高达5万元。
据介绍,在一些地方,法官与检察官退职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私下个人代理这条路。一个严重的现象是,这些离职后的法官或检察官利用原来的工作关系来招揽或垄断业务并影响到案件的结果,危害甚为严重。同时,由于这些人根本就不必缴纳任何税费,相对成本较低,也给律师的公平竞争带来较大的影响。
司法环境让律师备感低微
由于西部律师主要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因此,司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也会对西部律师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律师性质和工作有不正确认识,认为律师工作会给侦查、检察、审判工作添麻烦,在工作中对律师表现出极大的不信任。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个问题普遍存在。甚至一些法院对律师正确的辩护代理意见不闻不采,律师劳动付诸东流。这些司法环境方面的消极因素,对西部律师业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一位律师对记者讲,他原来在一个县里执业,在一次法庭辩论当中,法官被问得哑口无言时,竟然说:“你们律师所我根本没有听说过,你一个县里的律师能有什么水平?”他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也明显感觉到,某些基层法院对于北京等大城市的律师,显然畏惧三分,而对于他们这些县级律师根本不屑一顾。
为此,这位律师没过多久就愤然转到南方一家律师所执业。
基础组织建设的缺失
解决西部律师资源匮乏的现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
陕西省有两个相邻的县,柞水县和镇安县,两县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当,都是国家级贫困县,但两县律师事务所发展差距却很大。有一段时间,柞水县律师事务所有3名律师,全所年业务收入在4万元左右,最差年份才1万多元。镇安县也只有3名律师,全所年业务收入在16万元左右,好的时候达20万元。
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两家所的管理不同,相应的信用度也不同。
目前我国很多律师所采用的是“吃光分净”的处理办法,既对本所律师个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漠不关心,也没有什么个人福利,更不用说具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因此,县级律师事务所的保险、福利问题,在寄希望于当地政府予以扶持的前提下,应加大管理力度和水平,更应该改变“吃光分净”的模式,留足公积金、公益金,为大家留下后路,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坚定律师留下执业的信心。
全国律协曾在甘肃做过一个详细的调研。
在那里,全省14个市州,建有律协的只有5个,其他9个市州都未建律协。临夏州只有11家律师事务所17名律师,甘南州只有5家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金昌市只有4个律师事务所17名律师,按现在的人数要求都不够成立律师协会的条件。天水市、张掖市虽然都成立了律协,但没有专职的律协办事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律管科和律协秘书处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律协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基层律师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律师权益的保护。全国律协有关负责人认为,建立健全律师组织,已成为解决律师生存问题的当务之急。
实际上,司法部也早已关注到西部律师的发展瓶颈问题。在2006年年初的《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司法部即明确,一方面将加快律师法的修订进程,从立法上为律师业尤其西部律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积极制定倾斜政策,研究统筹律师业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实施扶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说,司法部在推动西部律师发展上不遗余力。
但是,解决西部律师资源匮乏的现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要想留住律师,除了中央的政策支持外,更主要的是地方政府如何为律师营造一个宽松而且稳定的环境。
责编: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