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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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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原则

  [释义]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京高法发(2012)7号

  二、关于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认定为诈骗“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数额分别达到八万元以上不足十万元,四十万元以上不足五十万元的,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利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更更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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