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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 跳槽工程师成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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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 跳槽工程师成囚犯

 

作者:陈阳阳  发布时间:2003-02-13

 

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因工程师何某跳槽带走市场价值逾204万余元的秘密技术并以25万元卖给他人,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深圳某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中兴该工程师入狱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与其一道被判刑的还包括接纳该名工程师的新东家”———深圳某电子公司的负责人。 

 

  检察机关指控,19977月,何某毕业分配至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与公司签定了保密协议。199910月,何某在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情况下,与深圳某电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同年10月底,何某与中兴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在与同事刘某办理交接过程中,借阅了公司载有新资料的硬盘,并擅自将该硬盘拷贝到自己的电脑硬盘上,随后发现该资料中有中兴公司刚刚开发研制的短信息中心技术,遂以25万元将该技术卖给新东家 

 

  随后,该电子公司即组织多方人员对该技术进行开发研究,并将该技术资料中带有中兴公司标志的部分改头换面,挂上了自家商标。

 

  在此过程中,中兴损失重大。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评定,该项技术无形资产的评估值高达人民币4600多万元,其许可使用费的评估值则高达200多万元。(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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