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公布
“跨级”土地将从高纳税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7-06-1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6月12日发布《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通知,对于一宗土地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等级范围内的,将本着从高原则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财税专家表示,从高征收的征税原则将增加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从而起到抑制房地产过热投资的作用,但是也不能排除最终由消费者“买单”的可能。房地产中介公司则预测,此次土地等级“升级”的地区将有可能使部分非普通住房“变成”普通住房,从而可以享受契税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
新的《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是北京市地税局参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综合用途土地级别范围,并考虑税收征管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的。“分级范围”明确,对于土地等级划分边界路段外侧的土地,按高一级的土地纳税等级(高一级的税额标准)确定。另外,北京市地税局将根据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范围的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由于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明显的卖方市场,因此“从高征收”原则在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的同时,增加的税负成本也很可能被加进房价中,转嫁给购房人。无论是对投资性购房人还是对买房自住的购房人来说,都可能要付出更多的费用。“调高土地级别对买房人也不全是坏事。”链家地产有关负责人预测,此次调高土地级别的地区内的非普通住宅,有可能“变成”普通住宅,从而享受税收优惠。例如复兴门北大街、阜成门南大街如果在调整前属于二级土地,此次调高成一级土地后,原来不满足“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标准的非普通住宅,就很可能由于“升级”提高了平均交易价格而满足上述标准,成为普通住宅,从而享受契税减半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税额标准提高了2倍,调整后的大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至30元。
目前,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六个纳税等级具体为: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而此前北京的土地使用税的年纳税额为每平方米0.5元至10元。(黄玉迎)
链接:http://www.beijing.gov.cn/zfzx/tzgggs/bmtz/t784170.htm
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
一级土地:
复兴门北大街—阜成门南大街—阜成门内大街—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关东店北街—东三环中路—朝阳路—西大望路—建国路—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内大街—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复兴门内大街—复兴门北大街;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二级土地:
1.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亮马桥路—麦子店街—农展馆北路—东三环北路—朝阳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通惠河—东便门—崇文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宣武门西大街—莲花池东路—羊坊店路—复兴路—柳林馆路—玉渊潭南路—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中关村南大街—北三环西路—苏州街—北四环西路—科学院南路—北三环西路—中关村南大街—西直门外大街—德胜门西大街—德胜门东大街—安定门西大街—安定门东大街—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所围地区除一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东路—北四环中路;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3.北京西站地区,北蜂窝南路—广莲路—莲花池公园北边界—西三环中路西侧—莲花池东路—北蜂窝南路;所围地区。
4.展览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西直门外部分。
三级土地:
西三环北路—长春桥路—万柳东路—万泉河路—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中关村东路(成府路以北段)—轻轨铁路—北四环西路—北四环中路—北辰西路—科荟路—科荟东路—小营路及北延长线—北四环东路—安定路—北三环东路—东三环北路—霄云路—天泽路—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朝阳公园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广渠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左安路—左安门西滨河路—广渠门滨河路—方庄路—南三环东路—蒲黄榆路—永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丽泽路—西三环南路—西三环中路—西三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四级土地:
1.西四环北路—北四环西路—万泉河路—颐和园路—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清华校园北边界—轻轨铁路—清华东路—林萃路—五环路—安立路—科荟路—辛店路—关庄路—北四环东路—东四环北路—东四环中路—朝阳路—高碑店北路—通惠河—东四环中路—东四环南路—松榆南路—西大望路南延长线—周家庄路—南三环东路—南三环中路—南三环西路—丰台北路—西四环南路—西四环中路—西四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三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丰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
3.望京、酒仙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
4.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级软件园区。
5.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鲁谷社区所辖行政区域。
五级土地:
1.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的其他地区。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级土地: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五级以外的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