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 律师到场最低要5000司机担心请不起
2007年07月19日 新闻来源:北京晨报
9月起,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律师到场,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这是公安部交管局《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规定的。昨天(18日),记者了解到,北京各大律师事务所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出场费最低为5000元。
律师反应:最低收费5000元
“这项措施的出台,表明公安交管部门对律师和当事人越来越开放了。”昨天,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杜永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关心的是事故认定的公正性,但在一般情况下,交通队只会向当事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并不能了解事故勘察的详细过程。这项措施拓展了律师的服务空间,使律师在交通事故中的服务,从事后单纯的人身损害索赔提前到了事故的现场处理,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杜永浩称,以前,当因交通事故责任问题诉至法院后,律师和当事人只能申请法院调取有关证据材料。而按照公安部对该措施的详解,9月起,律师在到场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事故现场图、现场勘察笔录、检验鉴定结果、当事人及证人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这有利于对交管部门的执法形成监督,使得事故认定更加公正。
对于广大司机关心的律师事务所在这类案件上的收费问题,记者了解到,各家律所虽然标准不同,但都是按照“损害赔偿”来计算的,最低收费要5000元。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朱叶兵律师告诉记者,他身边的多数律师都已研究过这项措施,他所在的律所,按照指导价格收取最低的5000元后,另外还需要委托人与律师达成另一项约定,即按照最终的赔偿数额进行分成。在岳成律师事务所,“根据诉讼标的的相应比例,按照指导价最低收取6500元。”杜永浩说。但是,礼华律师事务所的张本基表示,在9月以后,这项收费标准会有所调整。今后的趋势是,律师事务所按律师介入案件的阶段来收费。
张本基建议称,在发生事故后,交警如能提供一个律师名单,对司机而言会是一件好事,但司机也应有不从该名单中选择律师的权利。同时,他也建议上路的司机,身边最好能备一张律师的名片或者他们的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司机态度:小事故不会请律师
在记者对一些司机的现场调查中,大部分司机表示,会在权衡利弊之后再判定是否请律师到现场。由于考虑到律师出场费的高昂,许多司机表示,在只是发生几百元的小事故时,即使对事故认定存在一些异议,也不会请律师。而如果赔偿数额高,“律师到场肯定能争取到一些权益,比较保险。”
也有司机表示出一种担心。“在一些重大的事故中,明明是对方的责任,对方请了律师后,会竭尽全力规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得不请律师到场。”一位叶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种被动地请律师到场的情况以后也可能会发生。
适用情况:重大伤亡事故、逃逸事故等
京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新发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我国刑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委托律师介入。
另外,运营车辆发生事故,如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车之类的车辆发生事故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合同纠纷等不同的法律关系;高速公路等特殊路段上的事故会涉及责任的划分等复杂的问题,这些情况都需要律师提供帮助。礼华律师事务所的张本基律师补充说,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应当聘请律师:首先,在事故责任模糊的情况下,事故双方争议较大,或是对交警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的事故。其次,是出现逃逸的交通事故。
http://www.bjlawyer.net.cn/ShowArticle.shtml?ID=20079121265975819.htm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7/19/content_63966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