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判例 >> 民事判例 >> 文章正文
签订购房合同后违约法院判决支付违约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签订购房合同后违约法院判决支付违约金

作者: 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刘 虹  发布时间:2008-12-30


    本报讯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后,买方突然表示放弃购房,由此买卖双方对簿公堂。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那么应按哪项条款承担责任呢?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所以根据卖方选择,法院终审判决买方按合同给付卖方违约金2.1万余元

    去年6月,赵某全权委托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自己的一套私产房屋,双方还为此签订了《全权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三个月,销售底价为36万元。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中介公司就为房子找到了买主卢某。基于赵某的委托,中介公司当天便与卢某签订了《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约定房价为42.5万元,赵某和卢某各自向中介支付信息服务费4250元。双方同时还约定,合同的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5%作为违约金。卢某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自愿交付房屋定金1000元。签订合同后,卢某如约交纳了定金和信息服务费。然而一个多月后,卢某却表示放弃购买该房,终止履行合同。为此,卖方赵某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按合同给付违约金。被告卢某提出,合同并非赵某本人所签,而且中介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

由被违约方选如何担责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原告本人所签的问题,因为赵某已经承认是由其委托人代签并予以追认,所以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另外,本案中,由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所以该按哪项条款承担责任也成为争议的焦点。对此,法官表示,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即为定金罚则。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被告卢某终止履行合同,原告赵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所以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给付违约金。关于中介收取被告定金一事,因原告是中介公司的委托人,中介公司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原告承担。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违约金后,应将定金返还被告。而被告称中介在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因此事实与本案并无关联,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安  明)  

  http://rmfyb.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4828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 北京市发改委《律师..
·建设部:关于严禁政府投..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
·北京市直管公房租赁中承..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量刑
·★ 外籍人继承房产如何..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
·最高院出台合同法司法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