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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协会发布警告 律师不要卷入投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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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律师协会发布警告 律师不要卷入投资诈骗

 

 [执业风险提示]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发布的第3号、第4号、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已经自200821起施行。

 

  其中,为提高广大律师的警惕性、避免卷入诈骗等违法犯罪的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警告律师避免卷入诈骗等违法犯罪,凡律所或律师涉及为投融资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律师必须向委托人做好充分的风险提示,并要求投资人出具有效的主体资格和资质的文书,并将其通报给融资人,履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严格禁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案件介绍人、中间人、指定人支付律师费回扣、分成、分账等一切形式的非法交易,一经查实,必将严处。

 

  北京律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上述指引的规定,开展内部检查,如存在上述指引中的违规行为,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上述指引实行之后发生的违规行为,本会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透露,2007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受理投诉292件,经初步审查立案248件,审结252件(含2007年以前立案案件)。纪律委员会就其中121件案件召开了听证会。这次发布的第3号、第4号、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反映了近来律协接到的投诉的部分共性,主要涉及:律师执业身份及律师事务所为非律师提供执业便利的违纪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因律师转所而引起的案件交接工作不完善,并损害当事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的纪律案件不断增加律师介入投融资业务中,对投资对象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卷入诈骗嫌疑的案件频频发生等等。

 

  这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自200643发布第1号、第2号规范执业指引后,第二次发布规范执业指引。(法制网记者 杜福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修订)

 

司法部关于律师透露案情等行为是否适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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