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村委主任截留一半土地复耕款
作者:黄芳 薛永松 发布时间:2006-12-27 15:30:45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7日,河南省巩义市夹津口村前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王全学,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王全学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于2001年9月、12月,2002年5月、6月,2003年1月五次代表村委会与河南省铁生沟煤矿签订土地复耕补偿协议,共计获得土地复耕补偿款16.3万余元。王全学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采取隐瞒收入不入帐的方式截留土地复耕补偿款,共计85620.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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