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
网易网友 默客
温家宝总理在昨日的记者会上说:“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据新华网)
温家宝就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的着意强调,再次显示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其施政理念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表明这将是新一届政府未来五年的施政重点之一。
社会的公平正义之于一个国家乃至每一个公民,其至关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国家繁荣兴旺、和谐稳定的基石和保障,同时也是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因而,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份。
然而,对于正处于转型的中国而言,不管是客观现实还是公民的自身感受,都表明社会的公平正义远非现实,还只是公民心中的追求和愿景。
公平正义的前提是权利的平等,而权利的平等必须以制度、法律为其根本保障。换言之,制度和法律保障的权利平等才是可持续性的、长久且稳定的。否则,所谓的权利平等则是不稳定的甚至是虚妄的,而权利不平等则难有公平正义可言。
遗憾的是,我们现行的一些法律、制度恰恰在制造或强化着权利的不平等现象。譬如,城乡两元分割的户籍政策,造成城乡居民的权利不平等,导致城乡公民在寻求公平正义上的不同际遇;又如现行的教育政策和资源分配的城乡差别,造成城乡教育资源、教育水平的极其悬殊,令城乡孩子从一开始便处于不平等的起跑线上;还有,在公共建设、医疗社保等国家政策上,同样存在着城乡不均衡、不平等现象,而更甚者,则是“同命不同价”;此外,由于社会还存在吏治腐败、司法腐败、权贵资本多占资源等等社会非正常现象,也使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严重倾斜,这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构成潜在威胁,等等。这些权利的不平等及其导致的不公平非正义问题,难免令社会处于畸形和危险之中,我们必须予以正视并加以校正,否则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激化,以致积重难返。
当然,这是转型社会固有的社会现象和特征,但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绝不能对此麻痹大意、视而不见。
毫无疑问,在改革开放跨入30年之际,在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政策之后,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业已日益凸显。而现实矛盾的日益集中和尖锐,也清晰无比地显示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了。
不过,改革进入深水区,在利益多元化、社会矛盾日益集中化尖锐化的情况下,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又谈何容易。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其实质就是对社会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达致新的平衡。这首先便将面临既得利益者的严重干扰和重重阻力,这是不言而喻的。而目前,既得利益者和特权阶层业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所在,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重要障碍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主导和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尤为引人瞩目。
温家宝总理表示,他有一个信念,就是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奋勇向前。有此坚强的信念和决心,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一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又并非不可期待。但即使如此,其前提依然也必须是真正的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地汲取源源不断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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