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司法判例 >> 文章正文
建德市公开宣判一起串通投标案件(20081223)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坚代军  来源:建德新闻网  阅读:

建德市公开宣判一起串通投标案件

22日下午,在全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市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建德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云龙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勇强、朱高良、许金生、李雄图、甘潘民、何国平、沈伟良、诸葛群、钱云芳串通投标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810月,以上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串通投标一案由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起公诉。经市法院审理查明:

    200510月至200711月期间,在建德市203人防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等10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以上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时分时合,采用事先召集入围投标单位或入围投标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商议,将报价抬高贴近于最高限价,各入围投标单位按照抓阄到的编排好的工程报价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或放弃投标,开标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入围投标单位一定的串标费用等方法进行串通投标。9名被告人从中非法获得赃款共400余万元。

    市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上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

    根据本案具体事实、情节和被告单位、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单位建德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浙江云龙建设有限公司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勇强、朱高良、许金生、李雄图、甘潘民、何国平、沈伟良、诸葛群、钱云芳一年二个月至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或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至二年不等,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同时没收以上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串通投标所有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 北京市发改委《律师..
·建设部:关于严禁政府投..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
·北京市直管公房租赁中承..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与量刑
·★ 外籍人继承房产如何..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
·最高院出台合同法司法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